独立法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

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