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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