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申报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近两个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必须达到优秀。 申报省级以下优秀公安局、执法示范单位的,上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必须达到优秀。 申报优秀基层单位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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