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考核评议的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为所属执法部门和执法民警建立网上执法档案,完整、准确、实时记载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核结果、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