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第十九条

第二章 考核评议的内容和标准

第十九条

对执法问题自查自纠,并已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可以减少扣分或者不予扣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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