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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