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