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第八条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有效的ATA单证册以及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材料。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