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复运进境。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