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的监管
第二十条
展览用品中的酒精饮料、烟草制品以及燃料不适用有关免税的规定。 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展览用品超出限量进口的,超出部分应当依法征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展览用品,未使用或者未被消耗完的,应当复运出境,不复运出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的监管
展览用品中的酒精饮料、烟草制品以及燃料不适用有关免税的规定。 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展览用品超出限量进口的,超出部分应当依法征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展览用品,未使用或者未被消耗完的,应当复运出境,不复运出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