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海关对暂时进境、暂时出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复运进境货物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