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的监管第十八条展览会需要在我国境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关区内举办的,对于没有向海关提供全程担保的进境展览品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转关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