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九条

电力企业应当对大坝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每年汛期及汛前、汛后,枯水期、冰冻期,遭遇大洪水、发生有感地震或者极端气象等特殊情况,电力企业应当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 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发现的大坝缺陷和隐患。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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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