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备案、定期检查、除险加固、安全监测、信息报送、信息化建设以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