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备案、定期检查、除险加固、安全监测、信息报送、信息化建设以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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