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注册登记
第二十八条
大坝安全注册实行动态管理。甲级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乙级、丙级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 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办理注册变更。 注册登记证有效期满前,电力企业应当申请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期满后逾期六个月仍未申请换证的,注销注册登记证。 工程降低等别应当办理大坝安全注册变更手续;大坝退役应当办理大坝安全注册注销手续。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注册登记
大坝安全注册实行动态管理。甲级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乙级、丙级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 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办理注册变更。 注册登记证有效期满前,电力企业应当申请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期满后逾期六个月仍未申请换证的,注销注册登记证。 工程降低等别应当办理大坝安全注册变更手续;大坝退役应当办理大坝安全注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