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各口岸与内地海关应当密切配合、共同把关,加强出口烟花爆竹检验管理和质量情况等信息交流。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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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烟花爆竹检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