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统一简称“发布媒介”)发布。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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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