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件编制,实现标准化、格式化。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