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四条

第二章 调配原则

第四条

干部调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在地区、行业、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布及部门内的合理配置。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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