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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