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三章 调配范围和条件第十条干部跨地区调动,有关部门可根据其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家属随调或随迁手续。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