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