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成立的,应会同会展管理部门依法对参展方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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