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继续教育第二十八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