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继续教育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教育大纲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等。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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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