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章 考 试第十三条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