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条第四章 产品营销与后续服务第五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尊重客户的独立自主决策,不得将交易衍生产品作为与客户开展其他业务的附加条件。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