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产品营销与后续服务

第四十九条

在衍生产品销售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客观公允地陈述所售衍生产品的收益与风险,不得误导客户对市场的看法,不得夸大产品的优点或缩小产品的风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收益。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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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