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中国银监会可以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资料和报表、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处理系统是否与其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种类相适应。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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