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章 风险管理第三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对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清算,确保履行交割责任,规范处理违约及终止事件,及时识别并控制操作风险。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