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公告〔2025〕第29号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收费单位、经营主体遇社会公众持有大量硬币、小面额纸币用于支付,超出其正常清点能力的,需协商解决或引导其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兑换为适宜券别后支付,不得以此为由拒收。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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