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公告〔2025〕第29号第十条

第十条

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偶发性未收取社会公众持有的不宜流通人民币,以及对纪念币识别、人民币真伪有异议的,应本着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尊重社会公众合法自主选择权的原则,与付款人协商解决争议,不作为拒收现金处置。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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