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