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或者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