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平台管理

第二十条

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建立登记档案,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确保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符合法定要求。 第三方平台应当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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