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

第十九条

建立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制度,对申请人从事行政审批项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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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