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第四章 审查和批准

第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承办司局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后,应当公布行政审批结果。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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