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公证员执业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公证员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制度。 公证机构应当为公证员依法执业提供便利和条件,保障其在任职期间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公证员执业监督检查
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公证员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制度。 公证机构应当为公证员依法执业提供便利和条件,保障其在任职期间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