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公安部、民用航空总局令第99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