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

食源性疾病报告名录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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