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监测报告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后,调查结果为食源性疾病暴发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报告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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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