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范。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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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