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四章 传输质量测评

第十六条

行业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情况定期开展测评,测评内容包括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方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质量测评指标及计算方式见附件,具体测评指标和计算方式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予以更新。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