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二章 数据传输第十一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系统改造、服务器迁移等可预见原因,需要暂停网约车平台运行的,应提前72小时告知行业平台。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