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五章 异议处理第十九条国资委追责部门应当自受理异议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单位和个人。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