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十七条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应当加强禁入限制人员信息保密管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违规向无关方提供禁入限制人员信息。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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