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管理业务,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帐户管理、投资管理等有关业务。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