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保险公司经营具有养老保障功能的个人两全保险业务,适用本办法对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的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个人两全保险产品的具体范围,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