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章 企业年金管理业务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应当遵循审慎的投资原则,并不得违反国家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