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养老年金保险业务 / 第二节 经营管理第二十四条对投保大额个人养老年金保险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应当对其财务状况、缴费能力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财务核保。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